首页
服务指南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建大人物
图片变换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04-19 15:31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19〕7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推荐选拔人数

   根据辽宁省人社厅文件精神,学校将推荐3人参加上级部门的评选。

   三、推荐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如满足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需按照文件要求填写《推荐人选业绩一览表》(附件2),并提供近5年内的业绩佐证材料(能证明推荐人选业绩贡献的相关附件材料、推荐人选身份证复印件,生成目录、页码),报本人所在单位。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满足申报条件,单位同意推荐,由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人力资源处。

  (三)组织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业绩材料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学校领导汇报研究后,确定我校拟推荐人选,并在学校公文自动化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上级部门。

  (四)申报材料承诺制

   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有关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所填报的主要贡献事迹及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并由党政负责人在《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签字、盖章。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

   1、《推荐人选业绩一览表》,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PDF格式),通过“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附件4)完成相关数据填写后,点击“生成报送”按键,可生成后缀名为“.RPU”格式的电子数据文件)。

   3、支撑材料(PDF格式),推荐人选5年内的业绩佐证材料(能证明推荐人选业绩贡献的相关附件材料、推荐人选身份证复印件,生成目录、页码)。

   4、请于2019年5月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后发至人力资源处邮箱:rscszk@sjzu.edu.cn。    

  (二)纸质版材料

   1、经学校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且公示无异议后,请于2019年5月14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学校人力资源处。

   2、经学校评议确定推荐人选5年内的业绩佐证材料需按有关要求装订成册。

   

   联系人:马健,联系电话:24690698

           姜迎,联系电话,24690979

 

 

   附件1 《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推荐人选业绩一览表》

   附件3 《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附件4  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人力资源处

                                               2019年4月19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