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驻省(中)直单位接收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3〕2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接收安置(双向选择)退役士兵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
符合2023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拟采取双向选择方式接收安置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双向选择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三、双向选择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
接收安置(双向选择)退役士兵公告在沈阳建筑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并投递简历事宜由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退役士兵持《2023年省(中)直驻沈单位接收退役士兵报名表》与我校联系。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接收安置(双向选择)岗位条件,对报名我校的退役士兵资格在报名时进行初步审查,考核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报名我校的退役士兵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将结合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报名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接收安置。
总成绩由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和我校考核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我校考核面试成绩按6:4权重比例计算退役士兵的总成绩。
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
依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接收安置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接收安置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的人员,我校将与拟接收的退役士兵签订“双向选择协议书”,并向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函报接收安置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办理接收安置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接收安置电话:024-24694918
纪律监督电话:024-24692786
沈阳建筑大学
2023年8月17日